下列关于法律规则、法律原则和法律条文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法律规则在逻辑上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部分组成,上述任何一个部分,在具体条文的表述中, 均可能被省略
B. 法律条文既可以表达法律规则,也可以表达法律原则,还可以表达规则或原则以外的内容
C. 在诉讼过程中,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这是一个法律原则,其行为模式为应为模式
D. 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关系为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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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与法律条文,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假定部分在法律条文中不能省略
B. 行为模式在法律条文中可以省略
C. 行为模式在法律条文中不能省略
D. 法律规则三要素在逻辑上缺一不可
《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四条规定:“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 该条是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因此属于授权性规则
B. 该规定表明法律保护人的自由,但自由也应受到法律的限制
C. 公民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因此保护国家利益是我国法律的最高价值
D. 该规定的内容比较模糊,因而对公民不具有指引意义
西塞罗关于自然法的一段经典表述如下:“真正的法律是与本性相合的正确的理性,它是普遍适用的、不变的和永恒的;它以其指令提出义务,并以其禁令来避免做坏事……罗马和雅典将不会有不同的法律,也不会有现在与将来不同的法律,而只有一种永恒、不变并将对一切民族和一切时代有效的法律。”这并不能说明以下何种判断是正确的( )
A. 法律的内容是永恒不变的
B. 世界上存在一种对一切民族和一切时代都有效的法律
C. 罗马和雅典具有相同的法律
D. 法代表的是正义,它是由非人的意志所创立的法,它不以任何人类立法者的意志为转移
马克思说:“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是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关系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这段话表明( )
A. 立法者和自然科学家的思维和行动没什么区别
B. 法律调整是一个包含人的意志在内的动态过程
C. 某种社会关系即使进入法律调整的领域,仍然有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属性
D. 立法者应该把现行法律看作是绝对精神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