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终端及中间接头超声波局部放电检测正常:无典型放电波形或音响,且数值≤()。
根据下面资料 案例一 小辉是班上有名的“调皮大王”,他上课时在前排同学的后背贴纸条,课间把口香糖粘在同学的椅子上,还给同学起绰号,曾用小石头砸坏了邻居家的窗户。他经常遭到老师的批评,他的父亲对他非打即骂。 9岁那年,小辉转学遇到了新班主任,父亲对新班主任说:“我这个孩子非常调皮,我拿他没有办法,请你帮我严加管教。”班主任好奇地走近小辉,从生活上关心他,学习上帮助他,并尝试与他进行朋友式的交流。在全面了解后,老师对他的父亲说:“你孩子虽然调皮,但是非常聪明,我们要找到发挥他聪明才智的地方。” 在老师的正确引导下,小辉成了品学兼优的学生。后来他还成为著名的企业家。 案例二 班主任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李小一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给×××的信,没加思索便拆阅了此信,原来这是李小一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王老师看了很生气,并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李小一提出了严厉批评。次日,李小一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当李小一的家长找到王老师理论时,王老师解释说:“作为教师,我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况且我完全出于对他的教育和爱护。他是从家中出走的。和我没有关系。” 请根据以上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分析案例二中教师的做法存在的不妥之处提出改进建议。 要求:问题分析准确,建议具体合理,字数不超过300字。
2008年2月7日,在河南郑州农村某田野上,几个放羊人在火堆旁烤火。突然,从火堆里发出巨响,村民王德龙被炸伤了眼睛。原来,是在场的少年武小军捡到一只蜡烛般大小的鞭炮,他两次将鞭炮埋入火堆中,从而引起爆炸。武小军的父亲将王德龙送往医院,并为其支付了4000多元的医疗费用。王德龙被鉴定为6级伤残,后续治疗费用高达50000余元。王德龙多次找到孩子的父亲要求赔偿,但孩子的父亲却认为孩子不懂事,事发现场的成年人看到孩子往火堆里埋鞭炮却不加制止,责任应该由成年人承担。王德龙遂将武小军及其父告上了法庭。法院受理此案后认为,双方争执的焦点即责任的认定,取决于事发现场的成年人是否看到孩子两次向火堆里埋鞭炮的这一行为。在场的另一小孩证明王德龙看到武小军的行为而不加以制止,武小军也如是说。在法院最初调查时,在场的另一个成年人王朝说自己什么也没看到,自己刚坐下,鞭炮就响了。在场的另外两个小孩也证明王朝后到,只看到结果。可是后来在法庭上,王朝却替王德龙作证说,王德龙没有看到武小军往火堆里埋鞭炮。由于王朝的前后说法不一致,法庭对王朝进行了耐心的询问,王朝终于说出了实情:由于王德龙曾帮助王朝的侄女在县城找到工作,所以王德龙找到他要他作伪证时,他碍于人情,便答应了。合议庭在了解事实真相后,当场作出了口头决定,对王朝罚款1000元,拘留3天。
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钱某曾合伙做生意(双方没有债权债务关系)。2009年5月23日,赵某通过技术手段,将钱某银行存折上的9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的账户上(没有取出现金)。钱某向银行查询知道真相后,让赵某还给自己9万元。 同年6月26日,赵某将钱某约至某大桥西侧泵房后,二人发生争执。赵某顿生杀意,突然勒钱某的颈部、捂钱某的口鼻,致钱某昏迷。赵某以为钱某已死亡,便将钱某“尸体”缚重扔入河中。 6月28日凌晨,赵某将恐吓信置于钱某家门口,谎称钱某被绑架,让钱某之妻孙某(某国有企业出纳)拿20万元到某大桥赎人,如报警将杀死钱某。孙某不敢报警,但手中只有3万元,于是在上班之前从本单位保险柜拿出17万元,急忙将20万元送至某大桥处。赵某蒙面接收20万元后,声称2小时后孙某即可见到丈夫。 28日下午,钱某的尸体被人发现(经鉴定,钱某系溺水死亡)。赵某觉得罪行迟早会败露,于29日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全部犯罪事实,并将勒索的20万元交给公安人员(公安人员将20万元退还孙某,孙某于8月3日将17万元还给公司)。公安人员李某听了赵某的交待后随口说了一句“你罪行不轻啊”,赵某担心被判死刑,逃跑至外地。在被通缉的过程中,赵某身患重病无钱治疗,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再次如实交待了自己的全部罪行。 赵某将钱某的9万元存款划转到自己账户的行为,是什么性质?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