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市A房地产开发公司在W市城市规划区内,取得了一块建设用地使用权,该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该项目开发临街部分建5层商场,其余部分建设商品住宅。A房地产开发公司为融通资金,一方面通过金融贷款取得部分建设资金;另一方面通过预售其建设的商品房取得部分建设资金。A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委托B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预售商品房,预售期间,2013年3月1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王某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每平方米合同价格为2000元,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100m2。后A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对包括王某所预购的商品房户型进行了变更。经确权登记,王某所预购的商品房建筑面积为104m2。2014年3月1日该项目建成。2014年5月1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将该商场租给D公司进行经营;而D公司由于自身原因,又将该承租商场转租给孙某。根据上述背景回答下列问题下列关于A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商品房户型进行变更的表述,符合现行政策的有()。
A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可以以电话通知的形式通知买受人
B. 购房者王某有权在A房地产开发公司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C. 买受人在A房地产开发公司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购房者王某房价款的变更
D. 如果A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购房者王某,王某要求退房,应由王某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