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某公司某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总投资为768万元,其中设备投资为370万元,土建及其他投资为398万元。公司于2001年9月27日办理了该工程的《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2002年2月8日开始办理土地审批手续。2001年11月,公司将工程发包给自称是挂靠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无施工资质的个体承包商顾某承建,甲(某公司)乙(顾某)双方签订了一份极不规范的“建房协议”。顾某承揽工程后,又将钢筋混凝土屋架吊装工程分包给了没有吊装专业资质的个体施工人员翟某,其施工操作人员均没有经过安全知识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也未经培训考核,无证上岗。该工程在未办妥用地审批手续,也未按规定办理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01年12月中旬擅自开工,进行土建施工和钢筋混凝土屋架预制。由于市场需求和产品结构的变化,新建工程需要调整,但某公司没有委托原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进行变更设计和报批,而是采用甲乙双方擅自绘制的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草图进行施工。2002年2月19日开始该工程的钢筋混凝土屋架吊装作业。吊装设备主要是一台井字架简易卷扬机,屋架吊装采用土法作业,其主要程序是:先将屋架吊放到柱或梁的牛腿上,用一根由钢管和钢筋焊接构成的U形卡子将其与相邻的且已吊装好的屋架连接固定,然后松开吊钩钢丝绳;再起吊钢筋混凝土桁条上屋架,将桁条全部就位后用电焊将其与屋架连接;最后拆除固定卡子。 (二)事故经过2002年3月l1日14:40左右,现场指挥陆某,卷扬机操作工向某,电焊工陈某,辅助工冯某、兴某等作业人员已将车间北跨第十榀屋架吊放就位,第九榀屋架的钢筋棍凝土桁条仅焊了一部分,尚未全部焊接完毕。为了固定第十榀屋架,操作人员将第九榀和第八榀屋架之间的固定卡子拆除,用来固定第十榀屋架。此时,在第九榀屋架上焊接桁条的陈某发现屋架发生倾斜,他慌忙从屋架上滑落,随即屋盖系统第二榀至第九榀屋架向西,第一榀屋架向东发生整体倒塌,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 这是一起什么性质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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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2日,国税局稽查局的张丽与李琦对西西悦制药厂(一般纳税人),2007年和2008年纳税情况进行税务检查,发现如下情况:资料一:2006年企业符合规定可以结转到下一年的亏损数额是-100万元。2007年企业实现会计利润-100万元,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也是-100万元。2007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6000万元,实际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2000万元,在税前一次列支。2007年企业符合条件的对外公益性捐赠数额是15万元,捐赠扣除比例是10%,企业已经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中核算了此项业务。2008年企业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核算,全年会计核算已经记录主营业务收入8000万元,发生符合规定的广告费支出90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0万元;实现会计利润100万元,纳税申报表的应纳税所得额也是100万元。企业生产药品成本中外购材料等外购份额占总销售成本的60%。资料二:2008年5月对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药品,获得红十字会认定的捐赠金额是175.5万元,企业该产品当期销售的不含税公允价格是120万元,药品成本是90万元。企业进行了如下的会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汶川地震捐赠1155000贷:库存商品9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00由于政府对汶川地震的捐赠有新的优惠政策,2008年12月企业针对上述业务又做出如下会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汶川地震捐赠1530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53000资料三: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公司股票,2007年4月购买价格1000万元,2007年12月31日收盘价1200万元,在2008年2月以700万元卖出(相关税费略),企业已经做出如下的会计处理如下: 2007年4月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00 2007年12月31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000000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0000 同时: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0000 贷:本年利润2000000 2008年2月转让交易性金融资产时: 借:银行存款7000000 投资收益500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成本10000000 --公允价值变动2000000 同时: 借:本年利润5000000 贷:投资收益500000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2008年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处置事宜,税收政策认定的所发生的处置损失,税前扣除时的税收政策规定为()。
A. 该股票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B. 该股票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损失连续向后结转5年仍不能从股权投资收益和股权投资转让所得中扣除的,准予在该股权投资转让年度后第6年一次性扣除
C. 该股票投资损失,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D. 该股票投资损失,可以在2008年处置损失发生当期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秦天,今年47周岁,失业后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他经常到人力资源市场求职,参加过多次招聘会,但用人单位都说她的年龄太大,没有特长,所以一直没有找到工作。由于长时间失业,秦天心情焦虑,时常唉声叹气,不愿出门,有时还向丈夫抱怨社会对她不公平。在丈夫的多次耐心劝说下,她来到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劳动保障协理员小胡热情地接待了她。 秦天详细介绍了自己的情况和屡次求职失败的经历,小胡按照工作要求,仔细听并认真作了记录。之后,小胡真诚地与秦天攀谈:“您的情况我已经了解了。您在找工作时遇到了这么多困难,我听了也很难受。家里经济状况又不是很宽裕,您的心理压力可想而知。不过,没关系,今后我会帮您解决问题,度过这个难关的。”小胡的一番话,打动了秦天的心。随后,小胡分析了秦天的就业不利因素:一是年龄偏大;二是文化程度较低;三是心理上抱怨社会,不愿积极争取就业机会等等。秦天的就业有利因素:一是曾经在原单位做过电工,有电工经验;二是作为就业困难人员,可以享受国家的就业扶持政策;三是长时间失业,秦天珍惜就业机会,工作努力等等。经小胡诚恳耐心的工作,秦天的就业观念和心态都有了改变。 此后,小胡又主动与秦天沟通了几次,为秦天提出了三个建议:一是开一家电器维修站。先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免费家电培训,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开业后可享受税收、行政性失业收费减免等扶持政策;二是积极与社区的物业公司联系,争取在物业公司为秦天谋求电工的岗位;三是通过公益性岗位,尽快使秦天就业。 经过考虑,秦天选择了第二个方案。小胡据此为秦天制定了一个服务计划,并按服务计划于社区的海蓝蓝物业公司多次沟通,向海蓝蓝物业公司宣传介绍了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税收减免等各项就业扶持政策。海蓝蓝物业公司对秦天考核后,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社会保险费。 劳动保障协理员小胡还对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回访,并主动告知单位如何申请社保补贴、申请时应带的有关资料等问题。海蓝蓝物业公司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时,其申请材料中不需附()
A. 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并加盖认定戳记的《单位缉拿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
B. 秦天《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
C. 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
D. 海蓝蓝物业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2014年7月1日,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了A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 (1)A公司欠其股东甲公司80万元的货款,甲公司欠缴出资80万元。2014年7月4日,甲公司向管理人主张抵销各自的债务,管理人提出异议。 (2)2014年4月1日,A公司和乙公司订立一份100万元的买卖合同。根据约定,A公司将一台机器设备卖给乙公司,交货日期为4月1日,付款日期为9月1日;在乙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该设备的所有权归A公司所有(所有权保留条款)。乙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货款60万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解除该买卖合同。 (3)2013年11月.A公司向丙公司租用机床一台,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4年5月4日,A公司以120万元的市场价格将该机床售与丁公司,双方已交货、付款。丁公司对A公司无处分权的事实并不知情。丙公司获悉该机床已被A公司卖给丁公司后,要求丁公司返还该机床,遭丁公司拒绝。 (4)2013年12月,A公司向戊公司租用挖掘机一台,租期1年,租金已一次性付清。2014年6月5日,该挖掘机因水灾受损,获保险赔偿金60万元。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时,该保险赔偿金尚未交付给A公司。戊公司向管理入主张取回6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 (5)2013年9月,A公司将自己一辆市场价格为100万元的小汽车作价68万元卖给了不知情的庚公司,双方已交货、付款。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的破产申请后,2014年7月20日,人民法院根据管理人的请求撤销了该笔交易。庚公司向管理人返还该小汽车之后,对于庚公司已经支付的价款68万元,管理人提出,只能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庚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作为共益债务清偿。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管理人对甲公司提出的债务抵销提出异议,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管理人是否有权要求乙公司向其返还该设备?当管理人要求乙公司向其交付该设备时,乙公司能否以其不存在“未依约支付价款等情形”提出抗辩?如果乙公司将该设备交付给管理人之后,乙公司已支付价款损失形成的债权应如何处理?并分别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丁公司是否有权拒绝丙公司返还该机床的请求?如果丁公司拒绝了丙公司返还该机床的请求,丙公司因财产损失形成的债权,能否向管理人申报普通破产债权?并分别说明理由。(4)根据本题要点(4)所提示的内容,戊公司是否有权主张取回60万元的保险赔偿金?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5)所提示的内容,庚公司的诉讼请求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1990年10月,甲市郊区奶牛场在乙市与乙市饲料公司签订一份易货公司。甲市郊区奶牛场以1:1比例用玉米子兑换饲料公司的胡麻饼作牛饲料,双方货物均不得有霉变、搀假。双方还约定,饲料公司送货到奶牛场仓库,同时运回等量的玉米子。如甲市奶牛场无玉米子则由担保人丙市乳制品厂按每公斤3元给付货款。合同签订后,乙市饲料公司自10月10日至11月20日送胡麻饼50吨。甲市奶牛场用25%胡麻饼配料喂奶牛后,牛群出现中毒现象。虽经全场兽医及工作人员全力抢救,病情和中毒范围得到控制,但仍有部分奶牛和牛犊死亡。奶牛场会同动物检疫站、市卫生防疫站及公证部门和乙市饲料公司负责人,对死牛剖检和取样,最后确认中毒原因为胡麻饼中搀杂菜子饼,由于菜子饼中含异硫氰酸脂高于允许量3倍,致牛死亡。经核算,由于牛群中毒,给奶牛场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1990年12月,乙市饲料公司到甲市奶牛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运回对方未交付的20吨玉米子,但甲方奶牛场坚决拒绝交货,同时提出要求饲料公司赔偿因牛群中毒造成的经济。退回未使用的40多吨胡麻饼。乙市饲料公司以胡麻饼搀有菜子饼属正常比例范围,不同意赔偿。1991年1月5日,甲市奶牛场在本市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委托常虹律师为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注明为“全权代理”。同年1月10日,乙市饼料公司在不知奶牛场已起诉的情况 下在乙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以甲市奶牛场违约为由也提起诉讼。铁西区人民法院收案后,认为本案无管辖权,便将案件移送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甲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争议额未达到中级人民法院收案标准为由,将案件交给本市郊区人民法院审理。郊区人民法院发现此案与奶牛场起诉的案件基于同一事实,当事人也相同,便裁定驳回乙市饲料公司的起诉。饲料公司答辩时提出反诉,认为奶牛场违约。甲市郊区人民法院将奶牛场列为原告、将乙市饲料公司列为被告,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饲料公司赔偿经济损失,退回剩余胡麻饼给饲料公司;被告同时撤回反诉原告违约的请求。承办该案的审判员张军在双方就协议主要条款订立并签字后,要求双方在空白的送达回执上签字,并言明:法院随后制作的调解书内容与协议一致,待调解书起草打印后马上送达给双方。原告委托代理人常虹及被告法人代表表示同意,并把送达日期填写为调解当日。3日后,当原告法人代表收到调解书时,认为调解书中有关事实认定有错误,便到法院找审判员张军,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并要求重新开庭审理,不同意再调解。张军告诉原告法人代表,如对调解书有意见可以申诉,原告法人代表表示,事已至此,只好收下调解书,不再申诉。 问: 甲市郊区人民法院应否驳回饲料公司的起诉?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