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市一工厂位于市区内,因生产不景气,经总公司批准,同意改建一座高层宾馆,占地面积3.2hm2。总公司在批准时指出:市委、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经研究并口头同意该厂用地使用性质可以调整。随后该厂便与合作方签订协议,由合作方出资建成以后各得一半的建筑面积,合作双方的建设方案报经总公司批准后,即着手进行建设。正当开始施工时,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了该工程建设,责令立即停工,听候处理。
试分析:该工程为什么会受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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