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简答题)2016年1月,甲个人独资企业(下称“甲企业”)向陈某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24%,利息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王某、李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在王某、李某与陈某签订的保证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方式。
借款期限届满,甲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本息,陈某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在保证责任承担上存在分歧,陈某以甲企业、王某、李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企业偿还借款本息,包括按年利率24%计算的逾期利息;王某、李某为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庭审中,保证人王某、李某答辩如下:
(1)本案中借款年利率高达24%,明显属于不合法的高利贷,贷款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2)借款合同未约定逾期利率,逾期利息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6%计算;
(3)本案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陈某应先就甲企业财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足部分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李某的答辩(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王某、李某的答辩(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王某、李某的答辩(3)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查看答案
更多问题

(简答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09年1月成立,专门从事药品生产。张某为其发起人股东之一,持有甲公司股票1000000股,系甲公司第十大股东。王某担任总经理,未持有甲公司股票。2013年11月,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5年5月,甲公司股东刘某在查阅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时发现:
(1)2014年9月,王某买人甲公司股票20000股;2014年12月,王某将其中的5000股卖出。
(2)2014年1O月,张某转让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2015年6月,刘某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王某无权取得转让股票的收益;张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不合法。董事会未予理睬。2015年8月,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该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未作特别规定;王某12月转让股票取得收益3万元归其个人所有;张某因急需资金不得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是否有权将3万元收益归其个人所有?简要说明理由。
(2)张某转让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官窑和民窑的特点各是什么?

(简答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化妆品销售业务,2017年发生如下事项:
(1)1月,将本公司于2016年10月购人的一处房产销售给乙公司,取得含税销售额1332万元。
(2)5月,以附赠促销的方式销售A化妆品400件,同时赠送B化妆品200件。已知,A化妆品每件不含税售价为0.2万元,B化妆品每件不含税售价为0.1万元。
(3)7月,购进化妆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另外向运输企业支付该批货物的不含税运费3万元,取得了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知:甲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计算事项(1)中甲公司的销项税额。
(2)计算事项(2)中甲公司的销项税额。
(3)计算事项(3)中甲公司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人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但该一人公司可以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
B. 一人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
C. 一人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D. 一人公司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答案查题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