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汪某是一对夫妻,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决定把自己4个月大的亲生儿子卖掉,他们在网上发布了信息,送养价格为12万。儿童安全基金志愿者朱某看到了这则消息,便以“买家”身份联系了吴某和汪某,在对两人一番劝说后,表明了自己真实身份,吴某和汪某于是放弃卖儿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吴某和汪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B. 吴某和汪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C. 吴某和汪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D. 吴某和汪某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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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客体是犯罪活动侵害的、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
汪某以杀人故意向被害人朱某的食物中投放毒药后,见朱某吃后腹痛难忍十分可怜,顿生悔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汪某立即将朱某送往医院经治疗脱险,后査明由于汪某的投毒量没有达到致死的程度,即使不送朱某去医院朱某也死不了,汪某的行为由于不具有中止的有效性,不成立犯罪中止
B. 汪某立即将朱某送往医院治疗,但由于中毒太深朱某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汪某不成立犯罪中止
C. 汪某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但是邻居在救护车到来之前将朱某送往医院,朱某经抢救脱险,只要证明救护车正常到达朱某也可脱险,则汪某成立犯罪中止
D. 汪某是朱某的妻子,投毒后见状心生不忍,便跑到父母家向父母告知真相,邻居将朱某送往医院,经抢救脱险,汪某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老王带邻居家7岁小孩进山狩猎,两人在林中走散。老王独自狩猎,既不找孩子也不告知小孩家人。两天后,林中发现被野兽咬死的小孩尸体,老王的行为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