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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位出资人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甲、乙出资人按照出资协议的约定按期缴纳了出资额,丙出资人通过与银行串通编造虛假的银行进账单,虚构了出资。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接受委托对拟设立的丁公司的注册资本进行审验,并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组负责人。审验过程中,A注册会计师按照执业准则的要求,实施了检查文件记录、向银行函证等必要的程序,保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但未能发现丙出资人的虚假出资情况。 A注册会计师在出具的验资报告中认为,各出资人已全部缴足出资额,并在验资报告的说明段中注明“本报告仅供工商登记使用”。丁公司注册登记半年后,丙出资人补足虚构的出资额。一年后,乙出资人抽逃其全部出资额。两年后,丁公司因资金短缺和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资不低债,无力偿付戊供应商的材料款。 戊供应商以ABC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验资报告为由,向法院提供民事诉讼,要求ABC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ABC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三项抗辩理由,要求免于承担民事责任: 一是审验工作乃分支机构所为,与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二是戊供应商与本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不存在合约关系,因而不是利害关系人; 三是验资报告已经注明“仅供工商登记使用”,戊供应商因不当使用验资报告而遭受损失与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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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男,34岁,无业。张某,男,32岁,无业。赵某,男,33岁,无业。钱某,28岁,无业。孙某,男,22岁,无业。李某,男,21岁,无业。周某,男,24岁,无业。武某,男,27岁,无业。罗某,男,35岁,某地区公安局刑警队队长。胡某,男,55岁,某地区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自2004年起,王某纠集张某、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周某、武某等一批社会闲杂人员,组成一个名叫天龙会的组织。王某在当地称王称霸,组织一个建筑材料租赁公司,该地区的所有建筑工地必须高价租用他们的建筑材料,否则王某就会派人恐吓。王某为了使别人惧怕自己,让孙某和李某制造了两只猎枪,并且常带在身上。王某等人与另一团伙双龙帮因抢夺地盘而群殴,该组织中钱某将对方的一个人打成重伤。罗某是该地区公安局刑警队队长,与王某等人称兄道弟,关系密切,收到告发王某等人恶行的报案材料,就予以私自扣下,在省公安厅组织打击黑恶活动联查时,给王某等人通风报信。胡某是该地区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在天龙会的成员李某故意伤害案中,收受王某的钱物,将本该判处刑罚的李某作了无罪释放的处理。后因王某非法持有枪支而案发,孙某和李某都如实供述了自己参加天龙会制造枪支的事实,并对胡某、罗某、钱某和王某的罪行进行揭发。王某和钱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但对涉及罗某和胡某的案情只字不提。

某市甲、乙、丙三家国有企业与自然人张某经协商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生产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张某身为某演艺明星,因为身份限制,遂用好友李某的名义登记为该公司的股东,张某和李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张某实际出资并享有股东的投资权益,张某每年给付李某一定的酬劳。后甲、乙、丙和李某四方订立了发起人协议。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如下:(1)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5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50万元,丙以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作价出资60万元(商标权和专利权各作价30万元),李某(实为张某)以现金出资40万元。(2)各方的出资均分两期缴纳。其中第一期出资额为各自认缴出资额的50%,在营业执照颁发前缴纳,第二期50%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的3年内缴纳。同时约定,乙所出资的机器设备,待公司成立后,仍由乙取回供其使用。(3)甲、乙、丙三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如果公司成立后发现所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甲、乙、丙三方可以不立即补足出资,留待以后年度分得利润后再补足。(4)公司成立后的税后利润,由四方平均分配。公司成立后如果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则由甲优先认缴出资50%,乙优先认缴20%,丙和李某(实为张某)各认缴15%。下列有关发起人协议的判断正确的有()。

A. 甲、乙、丙、李某对公司的出资符合规定
B. 第二期出资在公司成立后的3年内缴纳不符合规定
C. 乙所出资的机器设备在公司成立后仍由乙取回供其使用不符合规定
D. 有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责任承担约定符合规定
E. 甲、乙、丙、丁对公司利润分配及公司增加资本时各方优先认缴比例的约定符合规定

当伤员出现自主呼吸时,自动肺出现瞬时紊乱动作,可将呼吸频率稍调慢,随着上述现象重复出现,呼吸频率可渐次减慢,直至()次/min以下。

A. 5
B. 6
C. 7
D. 8

“地球一小时”是世界自然基金会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提出的一项倡议,希望个人、社区、企业和政府在特定的时间熄灯一小时,来表明他们对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支持。2010年3月28日晚8时30分,包括北京、上海、长春、深圳、成都、武汉在内的我国多个城市积极参与到这一活动中来。某班同学积极参与了此次活动,并结合所学知识就有关问题展开了反思和讨论。 同学甲说:仅景观用灯熄灯一小时就可以让一个地区的照明用电节省下几万千瓦,意义重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必须鼓励人们少用电。 同学乙则指出:发电量和用电量被认为是经济运行的重要风向标。今年一季度,全国发电量同比虽然仍是负增长,但与去年四季度相比,降幅大幅收窄,出现止跌趋升态势,其中部分省份用电量出现正增长。这显示当前我国经济出现企稳回暖迹象。在经济发展速度减缓的背景下,不应该再鼓励节电。 同学丙认为:在环保领域,既有提倡一天不开车的“无车日”,也有熄灯一小时的“地球一小时”。这类活动,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开展“地球一小时”活动,主要是为了培养大家的意识:一是节约能源的意识;二是对地球的责任意识。 同学丁则认为,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我每一次关灯都是为了自己少交电费。漫步校园,教室里大白天灯火通明,无人时空调、电风扇仍在不停地旋转……。既要让人们为了地球家园而节约能源,更要让他们为自己的利益而节约能源。对地球负责首先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如果你是讨论的组织者,请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讨论加以总结请运用矛盾分析的方法评价同学甲、乙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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