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张三告诉李四,“如果你考上人民大学的博士研究生,我就把我的那台掌上电子词典送给你”。对此,李四非常高兴地答应了。3月5日因李四考试复习英语需要,张三将掌上电子词典借给李四用,5月20日李四被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录取为博士研究生,但由于邮局寄送问题,直到6月10日李四才接到了博士录取通知书,请问电子词典所有权何时起从张三转移给李四()。
A. 2月1日
B. 3月5日
C. 5月20日
D. 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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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找乙做塑料蛋糕盒,乙将塑料蛋糕盒的拼版(主要工作)印刷工作完成,将拼接工作交丙食品公司完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有权通知乙解除合同
B. 甲无权通知乙解除合同
C. 乙与丙的合同效力待定
D. 乙与丙的合同无效
关于合同的变更,下列哪个观点是错误的?()
A. 合同变更是指标的物失去同一性
B. 无效合同不存在变更的问题
C. 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一方也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通知对方变更合同
D. 合同主体的变更属于合同转让
下列关于合同的解除说法错误的是()。
A. 标的物不符合履行要求,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B. 标的物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解除效力及于从物
C. 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D. 分期付款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金额达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王瑞与妻子长期两地分居,为解决这个问题,王瑞欲调往甲地(妻子的工作地)212作。王瑞同事张某得知此事后,请求王瑞将其现在居住的私有房屋4间卖给他。王瑞告知张某,调动工作之事是否成功尚难以预料,如果调动不成,他现住的房屋不能卖,如果调动成功则可以卖给张某。二人遂达成房屋买卖协议一份,协议约定:如果王瑞调往甲地工作,则将其目前居住的4间私有房屋转让给张某,价款4.8万元。在协议订立后3个月,王瑞恰遇一机会将其妻调回自己工作的城市。王瑞便告知张某,现其妻调回本市,他的私有房屋要自用,不能出卖给张某。张某遂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王瑞交付房屋。下列陈述中正确的是()。
A. 王瑞与张某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B. 王瑞与张某的合同属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C. 王瑞的行为属于以不正当的手段阻止条件成就,因此,应当认定条件成就,合同生效。张某有权要求王瑞交付房屋
D. 王瑞的行为不属于以不正当手段阻止条件成就,故合同没有生效。张某无权要求王瑞交付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