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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某县发生了一起七日内三次家庭食物中毒。首次食物中毒发生于3月2日晚时,A某一家除其子因上学于当日下午5时离家去学校食宿外,其余一家三口均在食用新蒸馍后约1小时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经村卫生院对症治疗后于当晚10时左右症状缓解,未予特别注意。3月3日晚7时,A某一家三口于晚饭后约1小时再次发病,症状与第一次基本相似,3月8日A某及其子一家四口在食用新蒸馍后发生第三次食物中毒。第三次食物中毒发生后患者被送往医院,并报告卫生部门。调查发现,进食新蒸馍后发病,潜伏期大约1小时左右。人与人不传染,发病症状相似。制蒸馍的麦子有发霉现象。可初步诊断为()。

A. 黄曲霉毒素中毒
B. 亚硝酸盐中毒
C. 青霉中毒
D. 赤霉病麦中毒
E. 棉酚中毒
F. 含氰苷类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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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当建筑物的外墙为难燃烧体时,防火墙应凸出墙的外表面m以上,且在防火墙两侧的外墙应为宽度不小于2m的不燃烧体,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该外墙的耐火极限。

A. 0.4
B. 0.5
C. 0.6

关于阴道灌洗,错误的描述是()

A. 有清洁、收敛和热疗作用
B. 月经期、产褥期禁用
C. 灌洗筒宜挂于离床沿1米高处
D. 未婚女子一般不作阴道灌洗
E. 有活动性阴道流血者,禁止灌洗

李某2000年被甲公司雇佣,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工作岗位是在产生大量粉尘的车间生产车间。李某上班后,要求发给劳动保护用品,被公司以资金短缺为由拒绝。李某于2006年初生病住院,2006年3月,经承担职业病鉴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李某被诊患为尘肺病。出院时,职业病鉴定机构提出李某不应再从事原岗位工作。李某返回公司后,要求调到无粉尘环境的岗位工作,并对其尘肺病进行疗养和治疗。但公司3个月后仍没有为其更换岗位,也未对其病进行治疗。当李某再次催促公司领导调动工作岗位时,公司以各岗位满员,不好安排别的工作为由,让其继续从事原工作。李某无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更换工作岗位,对其尘肺病进行疗养和治疗,并承担治疗和疗养的费用。 请分析本案例,指出甲公司的做法违背了哪些劳动法律法规?应该如何正确解决?

林培是公司董事长孟林的爱将,他有财务主管的背景,且为公司解决了很多棘手的问题,孟林有意在明年任命林培为分厂的厂长。但是林培没有外地营销的经历,而公司制度规定要当厂长必须有外地营销的经历,且人事部经理高温坚持这一点。为此,孟林决定派林培到西安去任职。但是,林培的太太身体不好要住院,担心去了西安得不到好的治疗,而且,他的女儿只有3岁,全靠家里老人帮忙。为此,林培婉拒了孟林的委任。这使孟林很矛盾,如果坚持把孟林留下不外放,而仍然让他晋升,那么对其他人不公平,也无法建立公司人事政策的威信。另一方面,如果他命令林培非去西安不可,对林培来讲,又不能让他心甘情愿为公司效命,搞僵了的话,他可能一走了之转向公司的对手处工作。 问题: 1、董事长孟林该怎么做,来尽量消除这种尴尬的局面? 2、从该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哪此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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