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女)与王玉(女)是同厂女工,一日发生争吵,继而厮打。张丽身体强壮,将王玉全身衣服撕下,抓住王玉头发向众人展示,对全身裸露的王玉进行辱骂,时间长达十多分钟,围观者数十人。事发后5天王玉向某区人民法院状告张丽构成侮辱罪,法院受理了此案。 诉讼中,王玉委托甲为诉讼代理人,张丽委托乙为自己的辩护人,得到法院的准许。法院于受理案件后第10天开庭审判。法庭调查开始时,张丽以审判员李明生与王玉是近亲属为由,要求审判员李明生回避。法庭当庭做出决定,驳回回避申请。 乙为张丽作了无罪辩护。在法庭调查中,王玉的诉讼代理人提出张丽对王玉的侮辱行为造成王玉身心和名誉的极大损害,要求法庭判决张丽赔偿名誉损失费。审判进入辩论阶段,合议庭发现该案一些新的事实,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进行了调解,但调解没有成功,合议庭经合议后做出了判决。请回答问题。本案中有关回避的问题说法正确的是()
A. 合议庭对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处理是正确的
B. 审判员李明生的回避,应由该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C. 如果张丽对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
D. 如果本案书记员与当事人王玉是多年的好朋友,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他应当自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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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货物运输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1)取得货运收入,并且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00万元;收取价外收入4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与乙货运企业共同承接一项联运业务,收取全程不含税货运收入75万元,并全额开具了增值秘专用发票,同时支付给乙货运企业(一般纳税人)联运运费,并取得乙货运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 (3)支付本月座机话费,取得电信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话费1万元。 (4)当月购进5辆运输用的卡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不含税金额为55万元;购进一辆办公自用的小轿车,取得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23.4万元。 (5)将部分自有车辆对外出租,取得租金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租金6万元: (6)当月一辆运营货车需要修理,取得汽车修理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维修费1.8万元。 计算本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
某手机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2月生产销售A型手机,出厂不含增值税单价为2800元/台,具体购销情况如下: (1)向某商场销售1000台A型手机,支付运费收到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3000元;由于商场采购量大,该企业给予其10%的折扣,并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内分别注明; (2)销售本企业2005年购进的自用生产设备一台,取得含增值税收入120000元; (3)销售手机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20000元,另没收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17550元; (4)购进手机零配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20000元,增值税税额20400元: (5)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原材料,支付价税合计金额90000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从消费者个人手中收购废旧手机,支付收购金额30000元。 已知:纳税人取得的发票均已通过认证并允许在当月抵扣,2017年11月末留抵的增值税税额为3000元。请计算该企业本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台湾著名课程学者欧用生曾谈及台湾1988年的课程改革。课程的简化、浅化是1988年台湾课程改革主张课程的简化与浅化。欧用生本人曾参与台湾国民小学“生活与伦理”教科书编审委员会,修订“生活与伦理”教科书。教科书的修订采用了人文主义、社会批判和建构主义等新的课程典范,如“爱国”这个单元,虽仍以“罗福星”为中心人物,但不像旧教科书那样从成人写历史的观点着墨,使得教科书充满了时间、人名、地名,而改以游记的方式,通过父子、母女等人物的对话,期望能将罗福星的爱国情操跃然纸上,以感动儿童,达到“爱国”的教育目标。但当欧用生等人到小学现场观摩老师教学时,不免感到失望,因为许多教师未能正确诠释教材重新修订的意图,仍然在人名、地名、时间上作文章,仍然要儿童记忆道德规准和事实。显然,这个课程改革方案在实施中是不成功。结合你所在学校的课程改革情况,试分析上述案例中提到的课程改革方案不成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