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下列情形中,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是
A. 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B. 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C. 因用人单位合并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D. 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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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永新公司向员工发放《永新公司员工跟去新厂(c镇)意愿书》,内容为:“本厂因经营原因将于2015年8月l5曰从A区整体搬迁至8区C镇,希望各位同事能够继续在新厂工作。若不愿意,请在‘不愿意’选顼前打勾并签名,作为给公司三十天通知的辞工期……。”同日,孙某签名确认不愿去新厂(C镇)工作。2015年8月l5曰,公司通知孙某办理交接手续。后孙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孙某不愿去新厂,属于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应向孙某支付经济补偿
B. 永新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C. 公司经营场所搬迁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D. 公司经营场所搬迁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3.因劳动者严重违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中,下列原因可能导致用人单位败诉的是
A.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不合法
B. 确认劳动者严重违规的证据不足,违规事实无法证明
C.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存在瑕疵
D. 认定劳动者违规严重的合理性不足
34.坤宁公司与青淼公司签订自2015年12月1日起为期l年的《某客运车站保洁合同》,约定由坤宁公司负责某客运车站保洁工作。随后坤宁公司雇请了李某等人从事该工作,未签订书面合同。2016年7月ll日因保洁业务被青淼公司收回,李某等人无法继续工作,遂申请仲裁。下列关于本案的相关表述,正确的是
A. 坤宁公司与李某等人存在劳动关系
B. 坤宁公司与李某等人存在劳务关系
C. 李某等人可以要求坤宁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和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金等
D. 青淼公司作为实际用工单位应与坤宁公司共同对李某等人承担连带责任
43.对于企业裁减人员的决定,工会依法可采取的行动是
A. 工会认为该决定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B. 工会认为该决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重新决定
C. 被裁减人员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D. 被裁减人员提起诉讼有困难的,工会可以代表职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