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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坤宁公司与青淼公司签订自2015年12月1日起为期l年的《某客运车站保洁合同》,约定由坤宁公司负责某客运车站保洁工作。随后坤宁公司雇请了李某等人从事该工作,未签订书面合同。2016年7月ll日因保洁业务被青淼公司收回,李某等人无法继续工作,遂申请仲裁。下列关于本案的相关表述,正确的是

A. 坤宁公司与李某等人存在劳动关系
B. 坤宁公司与李某等人存在劳务关系
C. 李某等人可以要求坤宁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和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金等
D. 青淼公司作为实际用工单位应与坤宁公司共同对李某等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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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对于企业裁减人员的决定,工会依法可采取的行动是

A. 工会认为该决定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B. 工会认为该决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重新决定
C. 被裁减人员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D. 被裁减人员提起诉讼有困难的,工会可以代表职工提起诉讼

Q食品公司向其支付工伤待遇。Y劳务派遣公司以《劳务派遣协议》约定由Q公司支付工伤待遇为由拒绝了常某的要求。Q食品公司则认为常某与Y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而拒绝了常某的要求。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Y劳务派遣公司属于用人单位,而Q食品公司则属于用工单位
B. 常某的社会保险应由其用人单位Y劳务派遣公司为其缴纳
C. 因未缴纳社会保险造成的工伤待遇损失应由Y劳务派遣公司承担
D. Q食品公司作为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连带赔偿责任

45.宋某系某职业技术学院在籍学生,自2015年1月3日被学院安排在某公司实习,实习期为半年。2015年4月23日下午,宋某右手被机器挤伤。关于宋某所受伤害的赔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宋某系在校实习学生,不属于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职工
B. 宋某参加学院安排的实习,不视为就业
C. 宋某与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D. 宋某可以以人身损害为由,要求民事赔偿

46.霍某系某超市员工,2014年1月,由于工作时同胡某发生口角争执,霍某不慎将胡某的鼻梁打裂,被判处故意伤害罪免予处罚。2015年4月,该超市以霍某被法院判处故意伤害罪为由解除了与霍某的劳动合同,并决定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霍某被法院判处故意伤害罪免予处罚,属于追究刑事责任,符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B. 霍某被法院判处故意伤害罪免予处罚,不属于追究刑事责任,不应被超市解除劳动合同
C. 因劳动者存在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D. 超市解除与霍某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合法,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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